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委托,对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新厂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BT-13210022-211770)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辉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225471.21元
投标总价(含税):1335763.62元
投标税率:9%
工期:90日历天。
质保期:不少于九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养护期:二级养护,成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6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285322.5元
投标总价(含税):1401001.52元
投标税率:9%
工期:90日历天。
质保期:十二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养护期:二级养护,成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6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税):1198029.81元
投标总价(含税):1305852.49元
投标税率:9%
工期:90日历天。
质保期:不少于九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养护期:二级养护,成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6个月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所有服务交付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3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袁海涛、周宇、李一周
电话: 027-87273615
传真: /
电子邮箱:3486854317@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后勤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0722-6412069
电子邮箱: huming@gs.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0722-6436883
电子邮箱: CAOXL@gs.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722-6412190
传真: 0722-641219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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