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来源:原创文章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采购计划的决议》鄂烟工董决【2019】33号文、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2020年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鄂烟工【2020】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安 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购置质量测量仪器
2.2招标编号:HBT-13190208-200760
2.3招标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拟采购卷烟自由燃烧速率测定仪、纸张透气度测定仪和密度折光联用仪各一台,投标人需完成仪器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调试、操作培训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文件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 |
税率要求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1 |
卷烟自由燃烧速率测定仪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台 |
649666.67元 |
574926.26元 |
13% |
1 |
2 |
纸张透气度测定仪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台 |
584482.76元 |
517241.38元 |
13% |
1 |
3 |
密度折光联用仪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台 |
698500.00元 |
618141.59元 |
13% |
1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二 年内有效。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必须到货。
2.5交货地点:湖北省红安县红安卷烟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项目履约的经济能力和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的技术力量。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拟投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3.3对应标包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要求:近 3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 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 1 个,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彩打件并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上关键页须完整、有效、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材料进行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7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3.8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三个标包投标,中标一个或多个标包。
3.9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1 日至2020年 7 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转账凭证截图至邮箱dongyang1995@vip.qq.com办理报名手续,内容需明确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汇款账户为我公司账户,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如为个人汇款,请备注投标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2790543381060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4 日 9:30时。
6.2开标地点: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6.3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余江、李一周
电话:027-87273623 传真:
电子邮箱:dongyang1995@vip.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设备工程科
联系人: 苏坤
电话: 0713-5243328
电子邮箱: 690371822@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采购办)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0713-5274618
电子邮箱: hahx@ha.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0713-5257110
电子邮箱: hahxj@ha.hbtobacco.cn
2020 年 6 月 30 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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